5月26日消息,昨日工信部發(fā)布了關于2018年度、2016年及以前年度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補助資金清算審核和2018年度、2019年度補助資金預撥審核情況的公示。
據(jù)悉,此次補貼清算涉及的年份主要是2018年、2016年、2015年及以前的新能源汽車補貼,按照工信部對補貼明細文件的命名,此次清算的這幾個年度的新能源汽車補貼屬于終審清算。
據(jù)統(tǒng)計,工信部此次清算補貼78億元,預撥款28億元,共計下發(fā)補貼106億元。
從公式結果來看,想要獲得新能源汽車補貼需符合諸多門檻要求,比如2015年及以前的補助情況顯示,部分企業(yè)因為“終端用戶閑置車輛”,在清算階段需扣回補貼資金,其中河南少林客車被扣回補貼2835萬元,一汽集團被扣回500萬元。
另外,此次還預撥付了一部分2018、2019年完成上牌的車輛的補貼。根據(jù)2019年新能源補貼政策規(guī)定,對有運營里程要求的車輛啟動預撥付,即車輛完成銷售上牌后撥付部分資金,但若從注冊登記日起2年內運行不滿足2萬公里將不予補助,預撥付資金也將在清算時扣回。
就此次公示結果看,2018、2019年補助資金預撥審核情況是,專家組核定車輛數(shù)為907132輛,擬預撥金額為283869萬元。其中比亞迪收到預撥款5.63億元,北汽預撥2.4億元,上汽集團預撥1.4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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