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7日,廣西壯族自治區(qū)能源局發(fā)布《關于印發(fā)2020年平價風電和第一批平價光伏項目建設方案》的通知。通知顯示,根據《國家能源局關于2020年風電、光伏發(fā)電項目建設有關事項的通知》廣西壯族自治區(qū)能源局統籌制定了2020年平價風電和第一批平價光伏項目建設方案,其中列入2020年第一批平價光伏項目建設方案項目共3個,裝機容量26萬千瓦,列入2020年平價風電項目建設方案項目共8個,裝機容量約80萬千瓦。
通知要求,建設方案的項目要抓緊開展前期工作;光伏項目在本方案印發(fā)之日起6個月內實現開工建設,2021年底前全容量并網,未按期開工建設或未按期實現全容量并網的我局將收回未建成部分的建設指標。風電項目自本方案印發(fā)之日起6個月內完成項目核準前置手續(xù),向核準機關申報核準,未按期申報核準的項目一律調出本建設方案。
以下是通知原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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